關于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的通知

閱讀次數:157創建部門:宣傳部發布時間:2022-04-21

各縣市區黨委、紀委監委,皖江江北新興産業集中區、經濟技術開發區、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、三山經濟開發區工委、紀檢監察工委,市委各部委辦,市直、駐蕪各單位黨組(黨委),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,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,市管企事業單位紀委:

當前,我市疫情防控正處于最關鍵階段,為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,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殲滅戰,現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、公職人員提出如下紀律要求。

一、嚴禁在貫徹執行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中做選擇、搞變通、打折扣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搞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。

二、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臨陣退縮、敷衍塞責,擅離職守、脫崗漏崗,行動遲緩、贻誤工作,不擔當、不作為、慢作為、假作為。

三、嚴禁弄虛作假、謊報情況、遮掩問題,特别是瞞報、漏報、遲報、錯報、謊報疫情相關情況、數據及信息。

四、嚴禁利用職務便利為家屬等關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幫助,隐瞞個人及家屬涉及疫情相關情況,以及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妨礙、幹擾、影響疫情防控工作。

五、嚴禁編造、傳播、散布虛假疫情信息或發表有關疫情不當言論,以及擅自發布、傳播、洩露非公開發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資料。

六、嚴禁對待群衆态度蠻橫、簡單粗暴,對群衆合理訴求消極應付,随意提高辦事門檻,或簡單“一刀切”停止服務。

七、嚴禁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組織或參加聚餐聚會等聚集活動。

八、嚴禁在防疫物資采購、發放、使用過程中貪污挪用、截留私用、虛報冒領、優親厚友、揮霍浪費等侵害群衆利益行為。

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把疫情防控作為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,扛牢主體責任、強化使命擔當,從嚴從實抓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強化紀律意識,教育引導黨員幹部不折不扣貫徹執行“八個嚴禁”紀律要求,帶頭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。

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旗幟鮮明講政治,準确把握職責定位,聚焦工作重點、群衆關切、責任落實、防疫紀律,切實強化監督,始終把嚴明紀律貫穿疫情防控全過程,對發現的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及時糾偏正向,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督促即知即改,對不遵守防疫規定和違反紀律的從嚴從快查處,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。要堅持實事求是,科學精準執紀問責,鼓勵擔當作為,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積極投身疫情防控一線。

中共蕪湖市紀律檢查委會

蕪湖市監察委員會

2022年4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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